高校规定:应聘教师,必须担任辅导员!
研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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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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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某高校发布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招聘的岗位包含专任教师、辅导员、工程审计、宣传管理等。该简章明确提到,根据相关要求,应聘人员聘用后,须承担教育教学和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近些年,新入职教师担任或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的情况逐渐增多。
青椒与辅导员,这两条本该穿梭于校园中的平行线,不得不缠绕在了一起。
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的高校辅导员,起初是一片思想政治教育的小型岛屿,随着时代洪流的沉积,逐渐演变为学生不可或缺的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坚实基地。
于是2017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对辅导员配置做出要求,“高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然而1:200是一座巨石,死死压着已经被汹涌的扩招潮淹没的专职辅导员。队伍结构俨然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刻。
一直以来,教育部十分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对新入职教师参与相关工作也持鼓励态度。《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提到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等学校要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此后,各省针对新入职教师担任或参与辅导员工作也有相关规定。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到,新入职青年教师须至少担任1年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陕西省、吉林省等多地也发布相关文件,明确各高校要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具体到各高校,天津某大学特地发布了《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办法》,明确除特殊情况外,新入职教师原则上须担任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山东某高校针对2019年以来新入职的硕士学位教师和2020年以来新入职的应届博士学位教师要求,硕士学位教师入校工作的前两年担任专职辅导员,博士学位教师担任一年专职辅导员。在身份认定上,该校专任教师辅导员基本身份为专任教师,在入校后一年或两年中的身份为专职辅导员。
在鼓励或要求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同时,一些高校针对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一事上,也明确了相关待遇、工作和考核。
如天津某大学明确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新入职教师按其专任教师岗位标准发放工作福利待遇。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需认真履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并通过相关考核。学生工作部对新入职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担任的工作予以调整或予以解聘。
山东某高校专任教师辅导员试用期期间不参与绩效考核,不享受辅导员津贴,转正后按照当年剩余时间参与绩效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参加辅导员年终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等级专职辅导员津贴的二分之一。专任教师辅导员的教学科研业务由任课学院依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参与学院二次分配。
广东某高校要求,新入职中共党员青年教师在担任辅导员期间,以完成辅导员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主,同时应完成二级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辅助工作,切实履行教研助理工作职责,原则上二级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量不应多于每周4学时。担任辅导员的新入职中共党员青年教师按专任专业教师岗位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辅导员津贴。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新入职中共党员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满额计算。新入职中共党员青年教师在完成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后,接受学校组织的课程思政能力测评,测评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转入专任教师岗位。
河北某高校明确实行新进教师兼任辅导员的工作制度。明确新进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同时,原则上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级的兼职辅导员工作,任期三年或以上。新进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实行坐班制。新进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承担教学任务,原则上第一学年每学期不超过80学时,第二、三学年每学期不超过120学时。新进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的考核结果,是其今后转正定级和职称晋升的基本依据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新进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期满,可在所属教学系部担任专任教师,也可留任专职辅导员。
可以看到,在教学工作量上有高校进行合理优化,尽可能平衡教师工作。也有高校考核结果与聘期考核、岗位聘任、评奖推优、个人晋升等挂钩,如明确新晋教师的辅导员工作是今后转正、晋升的基本依据之一等。
教育部明确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这也意味着教师如果想要晋升,辅导员或班主任经历是必要条件。对此,应聘者或许可以在应聘前了解学校是否有担任辅导员的相关政策。
当然,在高校层面,新进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还需做更深层考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经明确,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一些高校教师在承担辅导员的同时依然有科研和教学任务。如何平衡教师身上的工作量,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增加职业认同感,还需高校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种种政策之外,辅导员工作的好与坏,归根结底,仍关乎不同青椒的个人选择。正如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的2名青年教师,因为从事辅导员工作加深着对学生的理解,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中,获得青年基金立项。
也许只有青椒真正认同辅导员的角色,才是摆脱焦虑的最优解。毕竟在桃李满天下的获得感面前,工作中遇到的麻烦、生过的气,都会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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