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被推荐到电诈公司后获刑,学院通报
研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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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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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贵州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1月17日消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关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一毕业学生涉刑事案件的情况通报》称,1月16日,媒体刊发报道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一毕业学生涉诈骗罪获刑。
通报称,李某(为保护隐私,使用化名)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财政经济系2018级校企班(合作办学企业方为武汉某公司,2021年8月已终止合作)电子商务专业学生(2021年7月毕业)。
2020年12月10日,按照学院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模式,李某向学院申请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并与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2021年3月23日,李某联系学院校企合作班企业方实习就业专员谢某(非学院教职工),称其想在省内实习,并通过谢某在班级QQ群发的信息了解到贵州华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招聘员工,主动联系该公司参加面试;4月6日,谢某跟踪李某实习情况,其称已通过面试进入贵州中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贵州华讯公司系相同实控人)实习;5月6日、6月28日谢某先后回访李某实习情况,其反馈“一切都挺好”;6月30日,李某与贵州中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由实习转为就业;7月中旬,谢某再次主动联系李某,未能联系上。
2022年3月15日,李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学院财政经济系反映:贵州中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本人也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7月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2年1月27日被取保候审,现请求学院给予帮助。
接到李某的反映后,学院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答复,明确表示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之后,学校再次联系李某来校沟通,但其未与学校联系。
2022年12月20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后该案经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学校为李某开具了现实表现证明,并派专人从法律层面给予指导帮助。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通报表示,鉴于此案对李某影响重大,我校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法律帮助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鉴于李某家庭现实条件,学校愿在规定范围内提供一定经济帮助,支持其度过特殊困难时期。对于超出学校权限范围的其他诉求,已告知其可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各方法律责任,依法依规解决。
目前,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已与李某就法律帮助和经济困难帮助初步达成共识,其表示再无其他诉求。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表示,当前,我校正在深入调查校企合作方发布招聘信息一事,并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站、微信群等涉校涉生招聘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生防骗防诈宣传教育,提升学生职场应对能力。
澎湃新闻注意到,有媒体1月16日报道称,近期,曾就读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女生李某反映,该学校将诈骗公司的实习岗位推荐给校内学生,致其入职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诈骗,被一审判刑。
李某称,2021年3月23日,她在“18级校企班事项通知群”中,看到就业老师发布消息,称“贵州华讯文化在找淘宝客服,底薪3500+奖金,工作地点在贵阳”。2021年4月中旬,李某通过了涉事公司的面试,并于一周后入职。入职以后,李某的工作主要是做“前端引流”,即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视频广告,寻找有意向开网店的客户,并将客户的联系方式交给上级。“我只是业务员,我的上级负责跟客户聊具体业务。”李某说,入职两个月,她并未发现这是一个诈骗公司,“我读的专业是电商运营相关,所以一直以为这家公司招聘员工,就是帮客户运营淘宝店铺。”2021年5月份,公司暂停营业了半个月,李某询问原因,其上级称“是因为公司的老师要去外面培训”,她并未怀疑。
报道称,2024年1月15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池涌告诉记者,“这是我来学校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来了过后就面临整改了,学校现在已经没有校企合作了。”池涌表示,在校企合作的企业审核方面,学校是存在问题的。
“她原来就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孩子,经受了这些挫折以后,现在生活也比较困难。从学校的角度我们会和她积极沟通,实实在在地帮她解决问题。如果她认为学校在这件事情中存在问题,也可以起诉学校。”池涌说。
李某告诉记者,由于目前经济上比较困难,学校曾提出给予其5万元的困难补助,被她拒绝。随后,一位她所在系的系领导提出可以额外给她2万元“退赃”(10000多元的“业绩”和5000元罚款),她再次拒绝,“我要的不是困难补助,我希望学校可以承认错误,并向我进行道歉和赔偿”。
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介绍,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2月,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6年创办的毕节市农业学校,学校于2015年加挂毕节市第一技工学校牌子,是毕节市唯一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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