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人迟到被处分的消息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南方医科大学官媒评论区几乎都是清一色的质疑声,学医本该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第一,然而南方医科大学俞莉老师却因救助病情危重患儿导致上课迟到29分钟被学校给予了教学事故处罚,不免让广大网友感觉寒心。
南方医科大学在关注到此事后,立刻对于事件展开了深入调查,很快现代快报记者得到了南医大宣传处工作人员的官方回复:当前学校给俞莉老师的教学处分是教学事故最轻微的一档,俞莉老师对此处分是比较认可的。在学校看来,当时即使俞老师不去救治患儿,也是有备用医生在的,医疗保障是完全没问题的,而且当时余老师在面对特殊突发情况,不管怎样,还是需要提前打电话报备下的。
当前高校教学在教学督导方面确实存在很大困难,为此制定严格的教学事故处分制度是值得我们肯定的。一般高校教学事故都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教学事故为最严重等级,包括旷课、旷工、考前未做好准备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泄露试题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一级教学事故会上报给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无资格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取消本年度奖励。
二级教学事故包括无故迟到、早退(提前下课)时间达到15分钟以上、请假未批准不来上课或经批准调课后未按规定补课、擅自变更教学计划且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对于造成二级教学事故者,院(系)或部门会进行通报批评,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三级教学事故通常包括无故迟到、早退(提前下课)或拖课影响教学、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未与有关部门协调造成时间或教室冲突等情况,对于造成三级教学事故者,院(系)或部门会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一般高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南方医科大学给予俞莉老师的“最轻度”处分,扣发当月奖金,全院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则介于一般高校一级事故和二级事故处分之间,扣发奖金、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则为一般学校严重教学事故处分,但未进行全校通报,只是进行院系通报,则属于二级教学事故处分。从这里可以看出俞老师所受的处分虽然说起来轻微,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轻微,但各个高校对教学处分的处理办法不一,或许也可能是因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对于一般高校的教学事故处罚力度是比较大的。
据悉,除了俞莉老师外,南方医科大学今年内还有另外一则教学事故,课程名称为《基础医学新进展讲座》,授课老师全程一节课未到,但目前官网上没有任何处理通报。从俞莉老师事件中,推测出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授课老师事前已经打电话向教务处进行了报备,二是课程没有学生举报,因为据说俞老师被发现上课迟到是因为课后被留学生举报后才知晓的。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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