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自然,985高校博导把审稿的文章拒了后当自己的文章投… 最后被通报批评
研发家 | 2024-08-28 0
2024年8月23日,国自然放榜!

近期,一则截图在网络流传甚广,截图称,在这次国自然线上评审阶段,有人在申请书中抄袭,还抄到了评审专家头上。这个人标书里阐述前期研究成果的一张图,原图复制了评审专家课题组发表过的论文里的图。

图源:网络
 
国自然对青年学者意义重大,每年也不乏有铤而走险触碰学术不端红线的。
 
根据国自然官网每年通报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有让研究生代写的、有抄袭别人论文的、更有甚者,还有把审稿的文章拒了然后稍作修改当做自己的文章投的...(最后还中了)。
 
马上结果要出了,不论结果如何,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稿件,如遇到学术不端现象,也要勇敢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把审稿的文章拒了后当自己的文章投
还中了!
 
2021年11月3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四批次),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的5份处理决定(网络发布版)予以公布。 

 

其中,将评审的论文拒稿后,又在被拒论文的基础上稍加修改投稿发表的例子引起大家热议,审稿人剽窃论文这个事情,也值得引起更多的关注。

 

其中提到,某985高校博导钟某某将其作为审稿人评审的论文拒稿后,对该论文稍加修改投稿发表,并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其应对抄袭剽窃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负全部责任。此外,钟某某还将该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中,应对提供虚假信息负责。
 
把审稿的文章拒了后稍作修改当成自己的投,无独有偶,这种审稿人剽窃文章并不是个例。
 
同日的处理决定中,还有这样的一则:关于对陈某某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里面提到,经查,论文第一作者陈某某抄袭剽窃了其审稿的两篇中文论文,应对抄袭剽窃负主要责任。其他责任者另行处理。
 
投稿的论文却被审稿人剽窃
该如何保护我们的稿件?
 
其实这种基金本子或者论文被审稿人剽窃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频率一点都不低。
 
2019年的时候,云南财经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就曾在微博发文来维权。
 
起因是她发现自己于2017年3月份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效应研究”被拒后,项目书中的内容竟然出现在了2018年4月份某985高校刘某某的硕士毕业论文中,经过论文查重发现,累计重复字数高达15626字,并且有多处大段文字完全复制粘贴。
 
而且,涉嫌抄袭的这篇论文的指导导师洪某正是2017年这项国自然项目的评审专家。
 
作者表示回想起自己撰写申请书的日日夜夜,回想起项目被毙时无数个夜晚独自醒来,暗自落泪,回忆起这些辛酸往事,这次的剽窃行为更让她委屈和愤怒。
 
最后,在事情舆论发酵后,学校才对此事进行了处理。
 
不光是国内,在国外,这种剽窃现象也屡屡发生。
 
2019年,来自伊朗马什哈德费多西大学的机械工程师米娜·梅赫里根(Mina Mehregan)和他的一位同事最近惊奇的发现,他们向一本学术期刊的一篇投稿,在等了很久后,居然以别人的名字在另一家杂志上发表了……
 
而发表这篇文章的新作者,正是自己所投期刊的一位印度同行审稿人。这位审稿人曾以审稿周期漫长为理由,一直拖着梅赫里根的投稿,没想到最后竟把他的论文剽窃了。
 
剽窃论文被发现后,梅赫里根经历了漫长的维权过程。期刊方对于撤回违规项目的调查花费了大约5个月时间,中间充满周折反复,直至剽窃论文最后被撤稿。
 
虽然最后都对剽窃论文进行了处理,但这种漫长的程序等待也昭示着申请人或是投稿人的权益保护和申诉机制并不完善。
 
尽管奇葩,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有人指望从同行评议中捞一把!
 
目前来看,对于我们来说,只能在论文发表前提高警惕,同时,当审查意见没有及时反馈时,就需要自己留个心眼,保存好相应证据,因为受邀的审稿人可能会故意不及时提交评估结果,以便有足够时间在另一个期刊上发表同样的原始研究,最后把你的成果当成他的。
 
敲响警钟,对学术不端零容忍,才能让我们的科研环境越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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